《浙江财经学院教学人员教学业绩津贴分配实施细则》的实行,规范了我院计划内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发放,但是发生在计划外的教学工作量的计算与酬金发放尚处于不规范状态,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计划外教学工作量的主要项目
1、学生课程重修的课堂教学和管理;
2、学生毕业前历年不及格课程补考命题及阅卷;
3、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换证补考命题及阅卷;
4、成教学院和省自学考试专升本学位课程考试的命题及阅卷;
5、毕业前体育未达标学生的集中培训和达标考试;
6、英语教学为迎接四、六级考试举行的模拟考试。
二、计算标准
具体计算标准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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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 目  | 
 计算依据  | 
 计算标准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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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学生课程重修  | 
 收取重修费总额  | 
 45%  | 
 由教务处核定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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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补考命题  | 
 命题份数  | 
 2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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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补考阅卷  | 
 阅卷份数  | 
 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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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学生体育达标培训  | 
 培训学生人数  | 
 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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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模拟考试监考阅卷  | 
 每次  | 
 50元  | 
 
单独开班的重修课程,可支付如下费用:教师课堂教学酬金、命题费、监考费和二级学院重修管理费,重修课时酬金按每节60元计,跟班重修按36课时每人补贴1课时,54课时补贴1.5课时,以此类推。
上述酬金在相应的收费项目中列支,其中大学英语四、六级模拟考试监考阅卷及其它相关费用在学院监考费用中列支。
三、发放办法
计划外教学工作量以学院为单位分项计算,由各二级学院在学期末汇总上报,教务处等有关部门核定审批后,在财务处(含核算中心)领取。